问题解答:
以后对方不让看孩子的,探视权人可以先与直接抚养方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其拒绝探视的问题,协商不成的,探视权人可以向人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方履行协助自己行使探望权的义务。法院判决后,对方依旧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探视权人可根据法院的生效判决,请求人民法院对对方进行强制执行。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