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问题解答:

个人财产,婚后产生的孳息和自然增值,不属于。规定,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收益,除孳息和自然增值外,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或者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行时刻律师。

法行时刻来源链接:https://www.lawjida.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