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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贷款用途可以是收购股权吗

一、用途可以是收购股权吗

向银行申请贷款时,如果不是违法收购,不违反强制性规定和公序良俗的,可以用贷款收购股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

第一百四十三条 【民事法律行为有效的条件】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六百七十三条 【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责任】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

二、借款是否要约定用途

个人借款是需要约定用途的。

1、我国合同法相关条款中规定,的内容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也就是说,借款用途是借款合同的基本条款之一,但不是必备条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

2、借款合同中约定借款用途主要有以下两个方面作用:

(1)出借人可以监督借款人使用借款情况,发现借款人擅自改变借款用途的,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者解除合同,这对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具有重要的意义。

(2)借款人如果虚构借款用途或者隐瞒借款用途而骗取借款的,有可能涉嫌诈骗犯罪,需要承担刑事责任。

也就是说,出借人最好与借款人约定借款用途,以保证借款资金安全。同时在必要时候,可以追究恶意借款人刑事责任。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典》的规定,贷款人向银行贷款,用于收购股权的,贷款人要说明贷款用途,如果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的,经银行同意,可以用于收购股权。如果需要法律方面的帮助,读者可以到法务时刻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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