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缴纳社保费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付职工薪酬——社会保险费(单位部分)
其他应收(付)款——社会保险费(个人部分)
贷:银行存款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为职工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等社会保险费,应作为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
建议参考:
- 企业应在职工为其提供服务的会计期间,将实际发生的短期薪酬确认为负债,并计入当期损益,其他会计准则要求或允许计入资产成本的除外。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相关法条: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 《企业会计准则第 9 号——职工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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