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婚后经法院判决继承的父母遗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咨询问题

婚后经法院判决继承的父母遗产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父母离世后,兄弟姊妹几人对遗产分配无法达成一致。经法院判决,某房产归我,我返还兄弟姊妹们房屋差价款,现房屋已经过户到我名下。那么这处房产是我个人财产还是我和老公的夫妻共同财产?

律师解答

婚后按照法定继承方式所继承的遗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本案中,被继承人没有立遗嘱,没有确定只归一方,根据《民法典》第1062条、第1063条规定,继承所得的财产应当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虽然本案中作为遗产的房屋,是通过法院判决方式归你,后登记在你名下,但不改变房屋是继承所得,不改变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性质。

有下列两种方式,婚后继承所得的财产属于个人财产:

1、通过遗嘱方式继承,且遗嘱中确定只归一方,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2、夫妻双方约定继承的遗产归一方所有,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