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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申报债权需要什么资料证明

问题解答:

破产申报债权需要的资料证明有:

1.债权证明;

2.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3.证明财产担保的证据;

4.委托人的有效身份证明;

5.授权委托书。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第四十八条

债权人应当在人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不必申报,由管理人调查后列出清单并予以公示。职工对清单记载有异议的,可以要求管理人更正;管理人不予更正的,职工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九条

债权人申报债权时,应当书面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并提交有关证据。申报的债权是连带债权的,应当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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