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起诉立案后,原告撤诉可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院提出撤回其起诉的要求,法院裁定准予撤诉的条件是:
(一)当事人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等人员提出撤诉;
(二)申请撤诉出于自愿而非受人强迫;
(三)申请撤诉在宣判前提出;
(四)申请撤诉必须符合规定。
原告在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直至宣告判决前申请撤回起诉的,是否准许由人民法院裁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dubo、xidu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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