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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刑事案件包括哪些犯罪行为(一般刑事案件处理流程)

公安立案管辖的有除贿赂犯罪,自诉案件,军人违反职责的犯罪和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刑事案件等之外的刑事案件。

【依据】

《》第18条第1款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法律另有规定的有:

(1)由人院直接受理,不需要经过侦查的自诉案件;

(2)由人民检察院直接立案侦查的案件;

(3)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的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

(4)由国家安全机关立案侦查的间谍案;

(5)由监狱立案侦查的罪犯在监狱内犯罪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