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是指用人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是住房分配货币化、社会化和法制化的主要形式,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而《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由此可见,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或双方取得的公积金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在离婚分割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理。
建议参考:
1、了解公积金的缴存情况:在离婚前,夫妻双方可以了解对方的公积金缴存情况,包括缴存基数、缴存比例、缴存时间等。
2、协商分割:如果夫妻双方能够协商一致,可以按照协商的结果进行分割。
3、通过诉讼分割:如果夫妻双方无法协商一致,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在诉讼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决。
相关法条:
1、《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2、《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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