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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愿离婚程序是怎样的

问题解答:

自愿程序是:

1、自愿协议离婚程序是,双方订立书面、共同申请离婚登记、经过三十天冷静期、领取;

2、自愿起诉离婚程序是,提交起诉状、受理、调解、审理、裁判等。

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院提起。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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