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是否免于刑事起诉呢?
是否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一切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与被告人是否患有重大疾病毫无关系。如果判决后,疾病没有好转的,经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可以暂予监外执行。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254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 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 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 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二、应当及时收监
《刑事诉讼法》第257条: 对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收监:
(一) 发现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
(二) 严重违反有关暂予监外执行监督管理规定的;
(三) 暂予监外执行的情形消失后,罪犯刑期未满的。
对于人民法院决定暂予监外执行的罪犯应当予以收监的,由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有关的法律文书送达公安机关、监狱或者其他执行机关。
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的罪犯通过贿赂等非法手段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在监外执行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脱逃的,脱逃的期间不计入执行刑期。
罪犯在暂予监外执行期间死亡的,执行机关应当及时通知监狱或者看守所。
二、劳动法中规定哪些疾病为重大疾病
劳动法中重大疾病可参照以下规定:
2007年4月3日起开始实施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规定:疾病范围应当包括本规范内的恶性肿瘤、急性心肌梗塞、脑中风后遗症、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
1 恶性肿瘤——不包括部分早期恶性肿瘤
2 急性心肌梗塞
3 脑中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4 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须异体移植手术
5 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须开胸手术
6 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须透析治疗或肾脏移植手术
7 多个肢体缺失——完全性断离
8 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 良性脑肿瘤——须开颅手术或放射治疗
10 慢性肝功能衰竭失代偿期——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1 脑炎后遗症或脑膜炎后遗症——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2 深度昏迷——不包括酗酒或药物滥用所致
13 双耳失聪——永久不可逆
14 双目失明——永久不可逆
15 瘫痪——永久完全
16 心脏瓣膜手术——须开胸手术
17 严重阿尔茨海默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18 严重脑损伤——永久性的功能障碍
19 严重帕金森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0 严重Ⅲ度烧伤——至少达体表面积的20%
21 严重原发性肺动脉高压——有心力衰竭表现
22 严重运动神经元病——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
23 语言能力丧失——完全丧失且经积极治疗至少12个月
24 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 主动脉手术——须开胸或开腹手术
你好,根据你描述的情形,如果公司不再与你续签劳动合同,那你就没办法回公司上班了。但公司应该给你终止劳动合同的补偿金和6个月医疗补助费,如是重病的话,应该再补偿3个月的医疗补助费。
三、重大疾病保险法律规定
是根据二级以上医院医生诊断证明和保险公司合同规定的病种及级别,病人实际症状理赔的。
四、什么重大疾病不判离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的相关规定,只有当一方有严重的精神病、瘫痪等疾病,在没有找到妥善监护人情况下,法院才不会判决夫妻离婚的。因为在一方缺乏生活来源、失去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患重大疾病时,配偶负有强制的抚养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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