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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的隐私包括哪些?

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问:包括哪些?方面的法律知识,小编也是查阅很多资料,整理了相关方面的答案,大家可以参考一下,

想离婚,但是不清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办?

2023年1月1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向某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的全国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年1月3日,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向某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发出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本市发出的第一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之所以会出台施行共同财产申报令,究其原因还是因为很多离婚案件当事人往往到离婚前都不清楚家庭财产情况,导致被另一方隐匿转移掉很多夫妻共同财产。

执业以来,笔者办理过近百起离婚案件。当事人往往有一肚子苦水向律师倾诉,细数配偶的种种不是,自己感情错付。等到情绪发泄完毕,律师引导回归正题,询问夫妻共同财产问题时,大多数当事人会呆愣当场,无法正面回答。这其中一部分人对共同财产一无所知,查证起来好似大海捞针;另一部分人虽然能大致说出共同财产情况,但无法进行举证,难以维护自己的财产。

01

一无所知 查证困难

A女士年轻时温柔可人,秀丽端庄,在最漂亮的年纪和配偶坠入爱河,步入婚姻的殿堂。为了家庭,A女士辞去自己的工作,成了全职太太,照顾孩子、孝顺父母、打理家务,将家里归置的井井有条。可惜天不遂人愿,多年以后,任劳任怨的A女士却遭到了配偶的抛弃。

离婚不可避免,感情也无法挽回,A女士操劳多年,只希望能拿到自己的应得的那一份财产,于是找到了笔者。虽然日常劳作和岁月使得脸上有稍许皱纹,但小编不难看出,A女士年轻时是十分漂亮的。

A女士一见律师便大吐苦水,述说自己为家庭的付出,配偶的无情等等,可当问到夫妻共同财产的线索时,A女士却回答道,自己以前一门心思在照顾家庭上,对配偶拥有哪些银行卡、账号是什么、有无股票账户、是否另外购置过房产、房产地址等均一无所知。

图片来自网络

这对A女士来说是很不利的,因为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存在需要分割的夫妻共同财产,需要一方提出具体的财产名称等信息,作为证据提交法庭,以便分割,不知情的话无异于为配偶隐匿财产提供了便利。

律师可以从当事人的线索中抽丝剥茧、顺藤摸瓜,查询到有用信息,但无法保证能够搜查到所有对己方当事人有利的线索。

02

无从举证 难以维权

无独有偶,小B也遭到了配偶的背叛,最终闹到法院,离婚已是板上钉钉的事情。但同A女士不同,小B对夫妻共同财产了解较为详细,配偶有几套房产,房产地址在哪里,这些信息均能给出较为详细的提供。

可是随之而来的问题是,小B虽然知道房产地址,但不动产权利登记证书中仅仅登记了配偶一方的名字,小B无法获取该房产的产调,作为证据提交法庭,只能依赖于律师调查。

这种情况下,若不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配偶方出售、抵押房产等是不需要经过小B同意或知晓的,也为无法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埋下了隐患。

小B的情况属于知晓共同房产,但是由于产证原因无法举证。银行账户也会存在类似的风险,有的时候,当事人虽然知晓银行账户,但是对其中存款余额不甚清楚,又没有查询权限,就算存在大额转移存款的情况,当事人也无从知晓。

在难以举证时,虽然可以依赖律师查询,但是并非所有银行和房产机构均接受律师查询,邮政储蓄银行曾明确以不得写泄露客户隐私为由拒绝笔者的调查令查询申请,这时就不得不探索其他查询方式。

03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保护离婚双方共同财产

《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的实施,为办理离婚案件提供了很大帮助。双方对存在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申报,能够更大限度地查实当事人双方的财产状况,确保依法公正地处理离婚案件中共同财产分割问题。

若未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的,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在离婚时可要求隐匿一方少分或不分财产。

未如实申报,妨碍民事诉讼的,人民法院可对当事人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

离婚后发现存在尚未分割的财产,且另一方未如实申报该财产且存在隐匿转移行为的,可另行诉讼要求分割,可要求另一方少分或不分该财产。

虽然人民法院可要求当事人进行共同财产申报,但是切不可认为就可万事大吉,一旦夫妻感情破裂,仍需要掌握财产线索,最大限度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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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女权益保障法修订后,湖南发出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2023年1月1日,湖南省衡阳县人民法院向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发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这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后的全国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

本案中原告范某某与被告陈某因长期分居导致夫妻感情不和,无法继续共同生活,故请求法院判决与被告离婚。同时,原告范某某还请求法院对原被告双方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衡阳县法院发出的《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便是根据这一新规所出台的一项具体的创新举措,有效地解决了长久以来在离婚诉讼司法实践中存在的一个难题。同时,也意味着财产申报将正式成为离婚纠纷案件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了解,在以往的离婚案件审理中,一方当事人隐匿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屡见不鲜,加上平日生活中,对对方收入、财产情况不甚了解,导致法院的财产调查工作难以顺利开展,当事人合法权益亦无法得到有效保障。

此次,衡阳县人民法院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先后研究制订了《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表》《承诺书》等一系列法律文书,并将在向离婚诉讼当事人送达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时同时送达,明确告知当事人填报的相关要求、权利义务和未如实申报的法律后果。该制度的实行,不仅有助于人民法院最大限度地查实当事人的财产状况,确保依法公正地处理离婚案件中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问题,还有助于节约诉讼成本,促进当事人诚信诉讼。

湘潭大学法学院教授、法学博士、博士生导师胡宇清教授指出,离婚案件当事人夫妻共同财产申报制度是本次妇女权益保障法修改的一大亮点,有助于切实维护妇女合法权益。衡阳县法院发出的全国首份《夫妻共同财产申报令》,在我国家事审判制度中具有标志性的意义,体现了司法为民。

2022年10月30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于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本次修订针对当前升学就业、财产分配、人身权利等领域侵害妇女合法权益的问题做出了积极回应,一起看看这部法律有哪些亮点↓↓↓

亮点一

将男女平等确定为国家的基本国策,新增促进妇女全面发展的立法目的

强调国家采取必要措施,促进男女平等,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的歧视,禁止排斥、限制妇女依法享有和行使的各项权利。明确政府不仅制定妇女发展纲要,还承担组织实施的职能,并且县级以上政府应当将妇女权益保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预算。规定男女平等评估机制、妇女发展状况和权益保障统计调查制度,明确国家将男女平等基本国策纳入国民教育体系。

亮点二

突出人身和人格权益的重要地位

将第六章“人身权利”前移作为第三章,并将章名修改为“人身和人格权益”,强调妇女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强调禁止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规定医疗机构施行有关医疗活动时,应当尊重妇女本人意愿。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发现报告和解救、安置、救助、关爱被拐卖、绑架的妇女等职责。

亮点三

衔接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等规定,进一步完善性骚扰的预防、处置机制

自我保护意识从学生培养,规定学校应当根据女学生的年龄阶段,进行生理卫生、心理健康和自我保护教育,在教育、管理、设施等方面采取措施,提高其防范性侵犯、性骚扰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严厉打击职场性骚扰,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制定规章制度、明确负责机构人员、开展培训活动、采取保卫措施、设置投诉渠道等措施预防和制止对妇女的性骚扰。

亮点四

强化住宿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

住宿经营者应当及时准确登记住宿人员信息,健全住宿服务规章制度,加强安全保障措施;发现可能侵害妇女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未履行报告等义务的,依法给予警告、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吊销相关许可证,并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亮点五

加强婚恋交友关系中的妇女权益保障,扩大人身安全保护令的适用范围

禁止以恋爱、交友为由或者在终止恋爱关系、离婚之后,纠缠、骚扰妇女,泄露、传播妇女隐私和个人信息。妇女遭受上述侵害或者面临上述侵害现实危险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新法没有将申请条件局限在离婚诉讼中,扩大了保护范围,给予女性更多安全感。

亮点六

新增消除就业性别歧视的一般规定,明确就业性别歧视的具体情形

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完善就业保障政策措施,防止和纠正就业性别歧视,为妇女创造公平的就业创业环境,为就业困难的妇女提供必要的扶持和援助。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二)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三)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四)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五)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

亮点七

明确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法院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

明确离婚诉讼期间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属于当事人的法定义务,人民法院责令当事人如实申报夫妻共同财产有了法律依据。当事人不如实申报或者拒绝申报夫妻共同财产,即属于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违法行为,人民法院可据此推定该方当事人主观上具有隐藏夫妻共同财产的故意。在判决准许离婚并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况下,对该方当事人就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亮点八

新增救济措施章节,创新救济途径

新增第八章“救济措施”一章,规定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有权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处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工作的机构、妇女联合会可以督促有关部门或者单位依法查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联合工会、妇女联合会约谈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用人单位;检察机关可以对侵害妇女合法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发出检察建议,检察机关还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对侵害妇女权益的行为,可以支持受侵害的妇女向人民法院起诉等等。

亮点九

完善法律责任,让法律长出牙齿

规定政府及有关部门、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对于拐卖、绑架妇女等情况未履行报告义务,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对妇女实施性骚扰的,由公安机关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出具告诫书,并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处分;学校、用人单位未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造成妇女权益受到侵害或者社会影响恶劣的,由上级机关或者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依法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处分;用人单位存在就业性别歧视的,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等等。

男人出轨起诉离婚,原配需要哪些证据?重婚罪又需要哪些证据?

法律不是不保护你,而是因为你不懂法律,所以没有利用好法律去维护你自己的权益。

在婚外情中,原配想要拿起法律武器,那么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

什么是证据?百科上面的答案是:

法律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以被出轨后,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学会收集证据。

原配们在婚外情中需要用到法律的情况,无非就是三种。

一种是起诉离婚,需要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

并且证明是这个男人出轨在先,他是过错方,原配争取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另一种是原配不离婚,但是不甘心小三拿走你辛辛苦苦攒下的夫妻财产。

原配也需要证据,去证明出轨男人和小三的不正当关系,

以及能够证明,出轨男人给小三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些证据都有了,原配才可能起诉成功,追回财产。

最后一种就是,出轨男人和小三算是重婚罪了。

原配也需要收集证据,要么是两个人又登记结婚的证据。

要么就是能够证明,这两个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才有可能,把出轨男人和小三送进监狱。

关于男人出轨,这五类关键证据法院是会取信的: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所以原配们一定要记住,男人出轨了,有机会就要让他亲笔写保证书和道歉书,

还是那种签了名字,甚至按了手印的,这种更有法律效力。

不要忙着哭闹,指责出轨男人,趁着出轨男人想要息事宁人,多收集证据,才是最关键的。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发现自己老公总是找小姐,或者是和别的女人开房。

可以直接报警,举报这两个人不正当交易,只要被抓到,

两个人不可能不说实话,出轨就是定性的事情,这种证据是最直接的。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很多原配可能不愿意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去出轨男人的单位举报出轨男人。

但是如果你想要离婚了,可以去做这些事,有一些证据,法院不会采信,

但是一些单位会接受,原配可以先去单位闹,闹到调查,对出轨男人处理后,

把处理的材料,当成证据,在起诉离婚的时候,用上。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有的时候,小三们喜欢挑衅原配,发一些出轨男人和她的聊天记录。

或者是炫耀,直接发在朋友圈或者是一些社交平台上,原配及的保存,

这些都算是证据,还是小三主动提供的,让小三为了她的嚣张后悔。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

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其实收集证据不难,难的是合法的收集证据。

原配要是想要追回出轨男人给小三的钱,

除了男人出轨的证据,原配还需要收集男人给小三花钱的各种证据,

这种情况,出轨男人要是愿意配合,原配拿到证据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如果不配合,那么原配就一定要掌控经济权,才能够找到证据。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不是你拿到出轨男人给小三转钱的证据,

就能够起诉小三追回财产了,你需要先收集出轨男人和小三婚外情的证据。

证明这两个人的不正当关系,出轨男人给小三的钱。

不是什么交易,或者是还款之类的,而是不正当关系给的钱,才能够追回。

最后就是重婚罪的问题,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样,很难定性。

百科上面关于重婚罪有几种常见的情形,是妻子们需要了解的。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现在基本上不存在出轨男人和原配领了证,又去和小三领证了。

婚姻登记系统上面都不存在这种漏洞了,所以大多数重婚罪都是第二种情况。

就是出轨男人和小三,是对外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

这个就很难收集证据,因为出轨男人就算是和小三同居。

大多数邻居其实都能猜出来,这两个人是婚外情人的关系。

小三和出轨男人做贼心虚,也不会和别人强调,两个人不是婚外情人,是夫妻关系。

大多数都是说情侣,剩下的都是直接不少,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

哪怕是有私生子,大家都是知道,是和小三生的,也很难定义为重婚罪。

最后提醒原配们一句,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这个词。

很多人觉得道德约束不了出轨渣男,法律层面或许自己能够得到补偿,

所以协议不成,也有很多人选择收集证据起诉离婚的,想要让出轨男人净身出户。

但事实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和人脉,你连起诉离婚都做不到,

就算你起诉成功,最好的情况,就是对方过错,你多分一些财产。

出轨男人不会净身出户,原配能够经济上获得补偿也不会太多。

这也是很多原配在了解了财产分割后,选择继续婚姻的原因。

如果你遭遇婚外情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关注思嘉,私信聊聊你的情况。

我是尹思嘉,你的专属情感导师,分享情感干货,解析百态婚姻。

法律不是不保护你,而是因为你不懂法律,所以没有利用好法律去维护你自己的权益。

在婚外情中,原配想要拿起法律武器,那么一定要有足够的证据。

什么是证据?百科上面的答案是:

法律是指依照诉讼规则认定案件事实的依据。

证据对于当事人进行诉讼活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法院查明案件事实,依法正确裁判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所以被出轨后,想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定要学会收集证据。

原配们在婚外情中需要用到法律的情况,无非就是三种。

一种是起诉离婚,需要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

并且证明是这个男人出轨在先,他是过错方,原配争取一些经济上的补偿。

另一种是原配不离婚,但是不甘心小三拿走你辛辛苦苦攒下的夫妻财产。

原配也需要证据,去证明出轨男人和小三的不正当关系,

以及能够证明,出轨男人给小三的钱,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这些证据都有了,原配才可能起诉成功,追回财产。

最后一种就是,出轨男人和小三算是重婚罪了。

原配也需要收集证据,要么是两个人又登记结婚的证据。

要么就是能够证明,这两个人对外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证据。

才有可能,把出轨男人和小三送进监狱。

关于男人出轨,这五类关键证据法院是会取信的:

一是“保证书”、“道歉书”等,婚外情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写下的表示悔改的书面证据。

所以原配们一定要记住,男人出轨了,有机会就要让他亲笔写保证书和道歉书,

还是那种签了名字,甚至按了手印的,这种更有法律效力。

不要忙着哭闹,指责出轨男人,趁着出轨男人想要息事宁人,多收集证据,才是最关键的。

二是嫖娼事件被查处等,通常有警方介入,有警方的笔录。

发现自己老公总是找小姐,或者是和别的女人开房。

可以直接报警,举报这两个人不正当交易,只要被抓到,

两个人不可能不说实话,出轨就是定性的事情,这种证据是最直接的。

三是单位查实职工的婚外情后,有时会对其生活作风问题作出处理,会有一些处理材料。

很多原配可能不愿意在不离婚的情况下,去出轨男人的单位举报出轨男人。

但是如果你想要离婚了,可以去做这些事,有一些证据,法院不会采信,

但是一些单位会接受,原配可以先去单位闹,闹到调查,对出轨男人处理后,

把处理的材料,当成证据,在起诉离婚的时候,用上。

四是双方来往的书信、短信、电子邮件等,此类证据除书面证据外,短信、电子邮件等均应先做一公证,再提交法院为宜。

有的时候,小三们喜欢挑衅原配,发一些出轨男人和她的聊天记录。

或者是炫耀,直接发在朋友圈或者是一些社交平台上,原配及的保存,

这些都算是证据,还是小三主动提供的,让小三为了她的嚣张后悔。

五是捉奸在床,收集这类证据难度很大,可通过拍照摄像取得。

但要注意不能侵犯隐私权,其实收集证据不难,难的是合法的收集证据。

原配要是想要追回出轨男人给小三的钱,

除了男人出轨的证据,原配还需要收集男人给小三花钱的各种证据,

这种情况,出轨男人要是愿意配合,原配拿到证据的可能性就比较大。

如果不配合,那么原配就一定要掌控经济权,才能够找到证据。

另外需要注意的一点,不是你拿到出轨男人给小三转钱的证据,

就能够起诉小三追回财产了,你需要先收集出轨男人和小三婚外情的证据。

证明这两个人的不正当关系,出轨男人给小三的钱。

不是什么交易,或者是还款之类的,而是不正当关系给的钱,才能够追回。

最后就是重婚罪的问题,和很多人想的不一样,很难定性。

百科上面关于重婚罪有几种常见的情形,是妻子们需要了解的。

1、与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又登记结婚而重婚,也即两个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有重婚者欺骗婚姻登记机关而领取结婚证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记机关工作人员互相串通作弊领取结婚证的。

2、与原配偶登记结婚,与他人没有登记确以夫妻关系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为先法律婚后事实婚型。

3、与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记结婚,但与配偶和他人曾先后或同时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此即两个事实婚的重婚。4、与原配偶未登记而确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后又与他人登结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实婚后法律婚型。

5、没有配偶,但明知对方有配偶而与已登记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同居而重婚。

现在基本上不存在出轨男人和原配领了证,又去和小三领证了。

婚姻登记系统上面都不存在这种漏洞了,所以大多数重婚罪都是第二种情况。

就是出轨男人和小三,是对外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的。

这个就很难收集证据,因为出轨男人就算是和小三同居。

大多数邻居其实都能猜出来,这两个人是婚外情人的关系。

小三和出轨男人做贼心虚,也不会和别人强调,两个人不是婚外情人,是夫妻关系。

大多数都是说情侣,剩下的都是直接不少,没有对外以夫妻名义生活。

哪怕是有私生子,大家都是知道,是和小三生的,也很难定义为重婚罪。

最后提醒原配们一句,法律上没有净身出户这个词。

很多人觉得道德约束不了出轨渣男,法律层面或许自己能够得到补偿,

所以协议不成,也有很多人选择收集证据起诉离婚的,想要让出轨男人净身出户。

但事实是如果你没有足够的资金、能力、和人脉,你连起诉离婚都做不到,

就算你起诉成功,最好的情况,就是对方过错,你多分一些财产。

出轨男人不会净身出户,原配能够经济上获得补偿也不会太多。

这也是很多原配在了解了财产分割后,选择继续婚姻的原因。

如果你遭遇婚外情不知道该怎么办,可以关注思嘉,私信聊聊你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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