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入股合同可以写明投资方、被投方、注册地址、法定授权人、合伙宗旨、合伙经营项目、出资额、出资形式、出资时间、占股比例、利润分配与承担、入伙、退伙、出资的转让、合伙人的权利和义务、禁止行为、合伙的终止和清算、责任等。
依据:
《合伙企业法》第十八条
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
(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
(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
(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
(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
(六)合伙事务的执行;
(七)入伙与退伙;
(八)争议解决办法;
(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
(十)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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