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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色通缉令”2号疑犯李华波遣返回国

北京首都国际机场,李华波被押解下飞机。 新华社记者 陈晔华 摄

据新京报报道,5月9日下午3时29分,潜逃新加坡4年之久的江西省鄱阳县财政局经济建设股原股长李华波被遣返回国。这是全国检察机关开展职务犯罪国际追逃追赃专项行动中,首个成功的国际执法合作案件。李华波是“红色通缉令”上的2号疑犯,号码为A-1256/2-2011。

赃款用于赌博等

9日下午4时许,北京首都国际机场,鄱阳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肖连华向李华波宣读了上饶市人民检察院逮捕决定书并交付执行。晚7时15分,江西检察人员乘坐航班将其押解回江西。

据最高检通报,2011年2月13日,李华波因涉嫌贪污罪被鄱阳县检察院立案侦查。检察机关查明,2006年至2010年间,李华波利用职务便利,伙同他人先后多次骗取鄱阳县财政局的基建专项资金,共计9400万元,并将个人分得的约7200万元赃款中的2900余万元转移至新加坡,其余款项用于到澳门赌博、个人消费等。2011年1月,李华波潜逃至新加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