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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商标名称侵权

【解析】商标名称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销售已侵犯商品的;伪造他人注册商标的。关于什么是商标名称侵权的问题下面由法务时刻小编详细为你解答。

一、什么是商标名称侵权

1、商标名称侵权是: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商品上使用相同或者近似商标的;销售已侵犯商标权商品的;伪造他人注册商标的;销售伪造他人注册商标商品的;擅自更换其注册商标投入市场的;损害他人商标权的;帮助他人侵犯商标权的。

2、依据:《商标法》第五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

二、通用名称对商标侵权的抗辩如何进行

如果商标是约定俗成的商品通用名称,且使用地域范围广泛,可以通过商标争议,要求商评委撤销原告的商标。而作为商标组成部分的通用名称,任何人构成正当使用商品通用名称被申请为注册商标或者注册商标的一部分后,商标权人虽然对该商标享有专用权,但不得限制他人对该商品通用名称的使用。

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或者没有正当理由连续三年不使用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可以向商标局申请撤销该注册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九个月内做出决定。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还有其它方面的问题点击下方按钮咨询,或者到法务时刻咨询专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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