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解答:
集体所有制企业由所在地区的主管部门进行管理。集体所有制企业财产属于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实行共同劳动,在分配方式上是以按劳分配为主体的经济组织。
依据:
《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第十四条
设立集体企业应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审批部门批准,并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取得法人资格后,方得开始生产经营活动。设立集体企业的审批部门,法律、法规有专门规定的,从其规定。集体企业应当在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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