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首页 > 法律 > 正文

民法典财产分割少分或不分的情形

问题解答:

财产少分或者不分的情形有:

1、一方有重大过错导致,例如、与他人同居或者家暴;

2、一方在分割的时候隐匿、转移或者随意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依据:

《》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关系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如有其它法律问题,请咨询法务时刻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