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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已经为员工缴纳了基本医疗保险,还要支付员工病假工资吗?

病假工资是指员工因疾病或伤残而缺勤的期间可以获得的劳动报酬。在法定医疗期内企业应当支付员工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注意:病假工资和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是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基本医疗保险的作用在于保障员工基本的医疗需求,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时,可从基本医疗保险金中获得医疗费用的报销,如治疗费用、药品费用等,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企业向生病员工支付病假工资属于强制性规定,其目的是保障员工的基本生活。医疗保险则是在员工生病治疗的情况下,通过医院,医保部门进行实时结算,降低员工因病治疗支付的医疗成本。即使企业已经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企业也仍需向员工支付病假工资,因此病假工资与医疗保险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基本医疗保险金解决的是员工患病期间的治疗问题,相关费用由医疗保险金承担;病假工资解决的是员工在患病期间劳动者报酬待遇问题,相关费用仍由企业承担,两者不能混为一谈。如果企业违反法律规定,未向生病的员工支付病假工资的,员工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支付病假期间的工资。如果企业未依法足额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员工不能通过仲裁的方式寻求救济,只能向社保行政部门进行投诉,要求企业予以补缴,两者救济途径不同,一个是司法救济,一个是行政救济。

企业是否有义务为员工缴纳基本医疗保险?

现行《社会保险法》规定强制要求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员工仅指全日制员工,而不包括非全日制员工。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员工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来源:乐清律师周鹏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