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规定了玩忽职守罪,根据相关司法解释,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认真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当前实务中,存在着对玩忽职守罪认定泛化的倾向,究其原因,主要是对行为人的“职守”(即职...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一) 《刑法》规定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渎职罪是我国刑法中的一大章节,是一个概括性的罪名,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妨害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损害公众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职务活动客观公正性的信赖,致使国家与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犯罪行为。该类犯罪的主要罪名...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一) 《刑法》规定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
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我国刑法第三百九十七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可以对其追究责任,根据我国《刑法》397条明确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滥用职权或者是玩忽职守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或者拘役进行处罚。 一、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怎么办?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
滥用职权罪 滥用职权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 滥用职权罪的认定 (一) 《刑法》规定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
一、 重大责任事故罪和玩忽职守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玩忽职守罪与重大事故罪的区别如下: (1)犯罪客体不同。玩忽职守罪侵犯的是国家机关的正常管理活动;而重大责任事故罪侵犯的是工厂、矿山、林场等企业、事业单位的生产安全。 (2)犯罪的行为方式不同。在...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可以对其追究责任,根据我国《刑法》397条明确的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如果滥用职权或者是玩忽职守的,将会按照三年以下的或者拘役进行处罚。 一、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怎么办? 负有反家庭暴力职责的国家工作人...
玩忽职守罪(刑法第397条第1款),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一、 玩忽职守罪的认定 (一) 《刑法》规定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